馬太福音第五章12-20節_預查
Submitted by kuoyahui on Wed, 04/07/2010 - 11:15.
04/07/2010 - 10:07
Wed, 2010/04/07
馬太福音
第五章(12-20節)-預查
天國子民的特質和律法的關係
4/9/2010 SJCA小組材料
主題:天國子民的生命有兩個特性就是當他們顯在這世上的時候有光和鹽的作用。我們基督徒常彼此勉勵要「作鹽,作光」,但主的話是說我們是鹽,是光。我們若不是「鹽」和「光」,就沒有「鹽」和「光」的特質,就不可能作鹽和光。我們既是「鹽」和「光」,只要我們不去妨礙這生命,就應自然能有「鹽」和「光」的功用。
律法是藉著外面的規範來引導我們活出裏面的生命,以往百姓只靠著律法來約束他們外在的生活。當主耶穌宣講天國的生命時,百姓心中有一個疑問:祂如何看待摩西所吩咐的律法。
I. 分段大綱:關於國度子民的教訓(一)
1. 天國子民的性情(Ch.5 V1-12)
2. 天國子民生命的兩個特質(Ch.5 V13-16)
3. 天國子民和律法的關係(Ch. 5 V17-20)
4. 天國子民的生活表現(Ch.5 V21-48)
II. 思考問題:
1. 「鹽」和「光」有甚麼特性?為什麼我們天國子民的生命在這世上有鹽和光的功用?
「鹽」的特性:防腐消毒,調味。我們基督徒的生命顯在這世上,因有這兩個功用。這世界已經敗壞了,腐化了,充滿了不道德,不潔淨的事物。基督徒的存在應遏止世界的腐化,並使這世界有潔淨的地方。我們的存在也應帶給世界祝福。在這一個充滿了紛爭和勞苦愁煩的世界,我們能勸人與神和睦,並使人能分享我們的喜樂平安。
「光」的特性:照明,引導,生命生長。主耶穌說我們原都是坐在死蔭幽谷中的人,是黑暗中的百姓。不知道自己的情形,也不知道當往那裡去。光一顯現,黑暗就消失。光一來,我們一方面就看見自己是罪人,一方面看見耶穌是救主。基督徒顯在世上也是這樣,我們的表現,讓人知道自己是罪人,也讓人知道耶穌是救主。光也能指引前面的道路。我們基督徒應指引世人歸回到父神的道路。光使生命生長,我們基督徒的生活,應引起世人的渴慕也得這生命,並幫助別人的生命成長。約翰福音第一章說:這生命就是人的光。主耶穌在我們裏面是光,我們是光的器皿(燈檯)。這光要從我們個人生活中照耀出去,並照亮一家的人(神非常在乎我們在家中的表現),甚至教會(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教會當興起發光,大有影響力。
2. 主耶穌說我們當如何活出鹽和光這兩個生命中的特質?甚麼情形會使這兩個特質失去它們的功用?
「鹽」不要失了味:不論鹽的組成因素是甚麼,鹽的特點就是它與眾不同的鹹味。若我們基督徒和世人沒有不同的時候,就像鹽失了味一樣。我們照神的生命的要求,活出與別人不一樣的生活時,對這世界就有鹽的功用。
「光」不要遮住:再強的光,一個斗就能將他罩住。所有會遮蔽這光的都是「斗」,例如我們的個性,我們的文化,我們的聰明智慧,生活方式等。若有一樣使主耶穌被遮蔽,我們就應將「斗」除去。
3. 以往神子民的生活有律法來規範,照著律法的規定來生活。當主耶穌在宣講天國子民的生命和性情時,是不是我們就不需要再注意律法?
「律法」是照著神的生命,用簡單的條例來引導神的兒女活出這一個生命。但因著我們罪人的生命,我們不能活出這律法所要求的生活來。主耶穌來了,不是要廢去律法(律法本身是好的),祂要以祂無罪的生命,完全的活出了這律法的要求,完成了律法。生命比律法大太多了,我們有主耶穌生命的人的生活應遠比法利賽人高。
III. 主題經文:
「你們是世上的鹽。鹽若失了味,怎能教他再鹹呢?以後無用,不過丟在外面,被人踐踏了。你們是世上的光。城造在山上,是不能隱藏的。」(馬太福音5: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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